《山西冶金》征稿要求:
1、文稿论点明确,无政治性错误;立论正确新颖,说理通畅,论据充分,资料详实,数据可靠。
2、对文章题目、作者单位、姓名、摘要(大约1 50个字)、关键词(3~8个)等需提供中英文对照内容;摘要要用第三人称,建议采用“对……进行了研究”、“报告了……现状”、“进行了……调查”等记叙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,不使用“本文”、“作者”、“我们”、“笔者”等作为陈述的主语。
3、文章中表、图要有表题、图题,并分别用从1开始的阿拉伯数字编号。
4、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,请在参考文献中列出题名、作者姓名、出版单位及出版时间、页码,并在正文中用上标标注。参考文献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、最主要的、公开发表的文献,或其他有关档案资料,包括期刊(连续出版物中析出的文献)、报纸、专著、专著中析出的文献、会议文献、论文集(汇编)、学位论文、专利文献、国家标准、法令条例等。私人通信、内部讲义及未发表的著作,一般不宜列入参考文献。
5、若是基金项目产出论文,请注明项目全称和批准文号。
6、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份、工作单位、从事工作或研究领域、职称或职务、通讯地址、邮政编码、联系电话、e-mail。
7、投稿请采用Word文档格式发送电子邮件。编辑部接到来稿,请专家审核后(一般在一个月内),若录用,及时通过e-mail发给作者稿件录用通知。出刊后赠送期刊2~5份(寄第一作者)。
8、本刊有权对拟用文稿作文字上的修改、删节,对图表有权按规范、标准等要求作技术处理;凡不同意者,请在来稿时申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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